关于委托2023年度第4次个人和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业务的函
来源: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时间:2023-04-17
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:
经研究,本次拍卖安排如下:
1、2023年度第4次个人和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(以下简称客车额度)拍卖活动分别定于2023年4月22日(10:30-11:30)和2023年4月24日(14:00-15:00)举行,特委托你公司负责具体实施。
2、投放个人客车额度13223个(含个人委托拍卖在用客车额度2423个),其证明编号为23035008-23048230;投放单位客车额度1845个(含单位委托拍卖在用客车额度1741个和摩转汽额度4个),其证明编号为23705185-23707029。客车额度证明使用期限1年(即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使用截止日分别为2024年4月22日和2024年4月24日)。
3、个人客车额度拍卖警示价设置为91500元,单位客车额度实行有底价拍卖,底价为同月个人客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(按100整数倍取整确定),出价方式按现有拍卖规则进行。
4、按客车额度拍卖管理等有关规定,做好拍卖系统安全防
范工作,保证投标拍卖信息公开和通畅,保持拍卖过程和结果的严肃性、有效性,确保投标活动顺利进行。同时,按照应急预案,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,并将投标拍卖情况报我委。
5、请于拍卖日前七天(2023年4月15日)按时公告额度拍卖有关信息。
2023年4月14日